乌鲁木齐膜结构7、充气膜结构和张拉膜在验收前应进行充气系统试验。应经试验确认;气流损失不大于设计值;**静内压不大于**工作内压设计值;压力控制系统按设计运行。条件允许时,除雪系统和应急备用系统仍可进行测试。八、气撑膜结构工程验收时,除提供本条第六条规定的文件外,还应提供下列文件:设计条件说明;充气设备合格证;结构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和维护手册。九、膜结构和张拉膜工程验收施工质量验收符合下列要求的,判定为合格:1.相关子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照本条例**条的规定进行验收;2、膜结构、张拉膜的支撑结构和连接结构符合本规程第二条的规定;(三)工程排水、防水功能检验结果符合本规程第三条的规定;(四)工程感知质量检验结果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;(五)工程质量控制资料、文件的检验结果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;10.膜结构、张拉膜制作、安装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次质量检验验收均判定合格时,应判定该分项工程合格。十一、膜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验收批次质量不合格时,按下列规定处理:1.查明原因,对不合格的连接件和排水防水措施进行返工修理,或更换不合格的元器件后,可重新验收该批检验;2.外观质量不合格经修复,达到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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